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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伴我行 春季灭火器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0-05-19 11:02:11 来源:安全生产经营部 浏览次数:255

     2020年4月15日,按照公司针对春季防火安全要求,安全生产经营部对公司办公楼及工程建设现场消防设施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针对灭火器的安全存放、有效期等具体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制定了详细的检查细节及标准。

 此次专项检查,特别对过期灭火器的标准、特征及危害进行了知识普及。我司办公区域及施工区域,使用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对此类灭火器的安全使用、外部特征进行了具体检查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一、灭火器使用年限: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自出厂期满5年及以后每隔2年,必须经专业维修部门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和方法进行检修,自出厂日起,使用期限10年应予报废。

二、灭火器报废标准:        

1、 筒体严重锈蚀或严重变形的; 

2、铭牌脱落或模糊不清的; 

3、没有生产厂名或出厂日期的; 

4、省级以上的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销售,维修或使用的; 

5、当有锡焊、熔接、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时; 

6、当钢瓶或筒体的螺纹受损时; 

7、 因腐蚀而产生凹坑时; 

8、 当灭火器被火烧过时; 

9、当某些类型灭火器按国家规定应予报废时。       

   经过对公司办公区域及施工区域灭火器的安全检查,灭火器配置及存放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在检查的同时,同步宣传灭火器使用应知应会,提高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自防自救能力,对今后消防安全经形成定期长效的检查和应急机制,防范于未然,确保了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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