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冬季供热即将开始,为了充分做好供热准备,确保冬季供热按期、顺利开展,我司从九月份开始采购煤炭和天然气,进行燃料储备。由于长期以来,集中供热价格成本倒挂,供热企业政策性经营亏损,资金压力巨大。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我司提前开始核定用热面积、签订供热合同、收交采暖费用等业务活动。在此,就今冬供热相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供热收费继续执行《咸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咸价发【2011】83号)规定的标准。按建筑面积收费,用户终端销售价格为: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5.4元,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8.6元。
二、各热用户换热站管理单位要做好产权范围内热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在上个采暖季运行中发现问题的,要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以免影响群众正常采暖。
三、按照咸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在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既有建筑室内采暖设施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用热户,可以申请暂停供热。申请暂停供热的用热户应当提前办理手续,交纳基本热费。
申请暂停供热的空置房屋,为了避免阀门泄漏水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房屋产权人应将户内采暖设施与楼内共用供热设施脱离。
未提前办理暂停供热手续、未经供热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现场检查确认的,按正常供热价格交纳采暖费用。
为广大用热户供好热、服好务是我们不变的追求,用户满意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肯定。愿广大用热户与我们携起手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为营造寒冬中一个温暖祥和的港湾而齐心努力!